Federal Criminal Defense · 18 U.S.C. §1344

银行欺诈辩护律师

新泽西刑事辩护|联邦刑事辩护|政府调查应对

联邦银行欺诈罪规定在 18 U.S.C. §1344,指以欺诈手段骗取联邦保险金融机构的资金或财产,最高可判 30 年监禁。向银行作虚假陈述以取得贷款(18 U.S.C. §1014)也是常见的相关指控。

常见情形包括房贷或商业贷款申请中虚报收入或资产、疫情期间 PPP 或 EIDL 贷款申请问题、支票空头或伪造、以虚假身份开户等。

辩护关注点

  • 申请资料由谁准备,当事人是否知道内容不实
  • 贷款中介或会计在其中的作用
  • 银行实际损失的计算
  • 是否可以通过退赔、合作等方式争取较轻处理

常见问题

贷款申请是中介帮我填的,我也要负责吗?

是否承担刑事责任,关键看你是否知道资料不实。请保留与中介的所有沟通记录,并在接受任何询问前先咨询律师。

本页内容为一般法律信息,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具体代理范围根据案件性质及律师执业资格确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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