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邦洗钱罪主要规定在 18 U.S.C. §1956,指在知道资金来自特定违法活动的情况下,进行金融交易以促进违法活动或掩饰资金来源,最高可判 20 年监禁。§1957 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仍进行超过 10,000 美元的金融交易,最高 10 年。
洗钱指控很少单独出现,通常与电汇欺诈、毒品、银行欺诈等"上游犯罪"一起起诉,并伴随对相关财产的没收(Forfeiture)。
华人社区常见情况
- 民间换汇、"对敲"或代客汇款
- 借用账户收付款项
- 现金生意的大额存取和拆分存款
- 房产、车辆或奢侈品购买中的资金来源问题
辩护关注点
- 检察官能否证明当事人"知道"资金来自违法活动
- 上游犯罪是否成立
- 交易是否真的具有掩饰目的
- 对扣押或没收财产提出异议
常见问题
我只是帮朋友换汇,算洗钱吗?
取决于资金来源和你是否知情。另外,未经许可经营汇款业务(18 U.S.C. §1960)本身也是联邦罪名。建议尽早咨询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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